关于加强采购预算接近集中采购限额项目论证审批的通知
关于加强采购预算接近集中采购限额项目论证审批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伟德国际1949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》及相关规定,结合巡视和财经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,现就加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接近集中采购(含自主集中、政府采购)限额标准项目的论证与审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采购行为的重要性。对于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接近集中采购限额的项目,必须严格论证采购需求的真实性和采购预算设置的科学性、合理性,严禁规避集中采购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通知所称“接近自主集中采购限额标准项目”,是指预算金额接近自主集中采购最低限额标准10%以内的货物、服务类采购项目。即预算金额范围在9万元(含)至10万元(不含)之间。
本通知所称“接近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项目”,是指预算金额接近政府采购最低限额标准5%以内的货物、服务类采购项目。即预算金额范围在47.5万元(含)至50万元(不含)之间。
三、审批流程
凡属于上述范围内的自主分散采购项目和自主集中采购项目,在启动采购申报程序前,需求部门须填写《采购预算接近集中采购限额项目联合审批表》(见附件),并依次履行以下审批手续:
1、需求部门论证:对项目预算的科学性、预算编制的依据及其预算构成明细进行详细论证和说明,并至少提供三家市场供货单位询价记录作为预算编制支撑材料。
2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:复核项目是否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及业务布局,重点审核项目预算的科学性、准确性。
3、采购管理部门审核:国有资产管理处重点审核采购方式的合规性,并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以拆分、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集中采购的行为。
4、采购需求部门分管(联系)校领导审批。
5、分管招标采购校领导审批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所有接近集中采购(含自主集中、政府采购)限额的采购项目,须完成《采购预算接近集中采购限额项目联合审批表》规定的全部审核签字手续后,方可通过采购管理平台提出采购申请,并同时上传完成签字的审批表(电子版)作为申请附件,否则不予审批。
2、经审批确认的项目预算,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。对于中标成交价与最高限价异常接近的项目,国有资产管理处将联合纪检监察室、计划财务处、审计处等部门进行复核审查。
3、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,擅自组织采购,或通过拆分项目等方式规避集中采购的单位和个人,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。
本通知规定从下发之日实施。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。
附件:采购预算接近集中采项限额项目联合审批表 (此表可以国资处网页“下载专区”-“招标采购”栏中下载)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6年3月10日